2024年度中共绥宁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绥宁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 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 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 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 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共绥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室、综治指导室、维稳导室、扫黑除恶指导室。本部门共有编制20人,公务员8人,事业编1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绥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只有本级,2024年决算公开单位仅含中共绥宁县委政法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
|
|
|
|
|
公开01表 |
|
部门:中共绥宁县委政法委员会 |
|
金额单位:万元 |
|||
|
收入 |
支出 |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516.8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 |
463.09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2.84 |
二、外交支出 |
32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
三、国防支出 |
33 |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4 |
5.00 |
|
五、事业收入 |
5 |
|
五、教育支出 |
35 |
|
|
六、经营收入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6 |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7 |
6.00 |
|
八、其他收入 |
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