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绥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时间: 2025-09-30 17:16 来源:绥宁县财政局 【字体:

2024年度绥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绥宁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绥宁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落实医疗保障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四)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实施。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定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

(九)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监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绥宁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2024年末,我部门内设股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基金监管与法规股、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股。2024年末,本部门共有编制44人,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35人,退休1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绥宁县医疗保障局只有本级,2024年决算公开单位仅含绥宁县医疗保障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绥宁县医疗保障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075.9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78.0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3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5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八、其他收入

8

3.73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97.4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858.71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