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绥宁县商务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绥宁县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技术协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代理制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四)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不含典当、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进行监督管理。
(五)起草全县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食用盐、成品油、润滑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负责对外贸易有关项目的选定、申报和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对外承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对外承包平台建设。
(九)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招商引资情况,参与拟订全县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对外发布全县重点招商项目,跟踪、调度重点招商项目并督促落实;依法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规特别规定的变更事项(增资、减资、转股、合并);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为外商投资提供政策法规、业务咨询服务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协助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先进技术型企业的推荐和考核;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体系的建立、完善工作并组织实施;参与县级开发园区(基地)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投资、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助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投资、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助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规范商业设施投资的准入程序,研究提出全县商品市场、商业网点、物流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指导城镇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商品市场、物流设施的培育、建设和发展;负责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工作,协调解决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十四)拟订全县国内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的规定、办法和经济协作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县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资金、物资、经济技术协作、信息交流等工作;参与全县重大经济技术协作与横向经济联合项目的立项审核和申报;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地区间重大经济合作项目的考察、论证、洽谈、签订协议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的境外对口支援工作;跟踪调度重点外来投资(县外境内)项目并督促落实;负责协助处理外来投资企业(县外境内)投诉工作;负责产业损害调查。
(十五)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商务厅、市政府和县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以绥宁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负责管理以县政府名义聘请的全球商务代理。
(十六)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中的合同外资、到位外资、县外境内、市外境内和省外境内到位资金、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外贸进出口、外经合作、社会消费品销售的统计等工作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和联系全县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七)承担原县商业、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有关职责。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引导商业、物资行业国有企业改制;监督管理行业内国有资产和所属企业干部;负责行业综合治理、稳定和退休人员、改制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绥宁县商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4个,(含1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电商股、市场体系建设股、行业管理股。本部门共有编制20人,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17人,退休2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绥宁县商务局只有本级,2024年决算公开单位仅含绥宁县商务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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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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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1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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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绥宁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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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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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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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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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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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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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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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591.9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 |
4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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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109.35 |
二、外交支出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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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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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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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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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业收入 |
5 |
0.00 |
五、教育支出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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