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时间: 2025-09-30 17:09 来源:绥宁县财政局 【字体:

2024年度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和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方面政策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协助指导并监督检査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4人,实有人数21人,其中在职21人,退休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光荣院; 3、军休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4316.7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87.0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3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5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八、其他收入

8

52.6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4108.01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95.42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9.7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