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6-02-06 14:17 来源:绥宁县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现将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安排部署和制度落实,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局党委班子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检查。

2、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以下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3、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党委班子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