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现将绥宁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交通运输局以深化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形式、完善设施等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制度,强化宣传。根据县委县府相关规定,结合上级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自我督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等督导制度。
(三)严格审查,精心落实。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暂不公开、不公开)三类,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条,机构设置2条、财政预结算和三公经费1条、财政预算绩效管理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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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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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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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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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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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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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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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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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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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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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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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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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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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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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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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