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发改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6-02-06 15:06 来源:绥宁县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现将绥宁县发改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加挂绥宁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绥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绥宁县国防动员办公室牌子,内设15个职能股室,7个二级机构,在职干部职工68人。

职能股室:1.人秘股2.行政审批服务股3.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股4.招投标和法规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5.固定资产投资股6. 社会发展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7.湘西地区开发股(县湘西地区开发办公室)8.价格调控和管理股9.粮食与物质储备股(县军粮供应管理办公室)10.工业与运行监测协调股(绥宁县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办公室)11.安全生产与民爆物品管理股(军民融合推进股)12.行业管理与信息股13.科技股14.国防动员综合股15.国防动员业务股

二级机构:1.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农村能源服务站3.绥宁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4.价格认证中心5.科技情报研究所6.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中心7.财贸幼儿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1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1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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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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