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度融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过程,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协同发展,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深化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局党组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等纳入党组会议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干部培训学习,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全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开展警示教育10余次;同时,依托“湖南法网·如法网”“保密观”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线上培训学习,干部职工普法学习参与率、普法考试合格率均达100%。
(二)严格落实政策,依法做好服务保障
1.全力落实优抚政策。一是准确及时发放优抚资金。2025年1-12月为抚恤优待对象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二是认真落实医保医疗等关爱政策。为811名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办理了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共组织54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短期疗养活动;组织870名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了健康体检活动;走访慰问了我县17名健在的抗美援朝老兵,以实际行动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三是扎实做好各类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工作。办理审核新增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生活补助19人,受理申请认定参试参战身份8人,已上报市局审批。四是持续做好优待证的办理。审核上报并受理优待证办理261人次。
2.齐力推动安置就业。一是高效推进阳光安置。2025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共25人,安排工作退役士兵25人按期报到上岗。二是用心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工作。准确及时发放2024年秋冬(97人)和2025年春季(40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接收2025年春季和秋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共112人,尽心尽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多举措助推就业创业。2025年3月、7月、9月分别组织退役士兵开展了适应性培训;联合人社部门、重点企业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2场;2025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15人;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消防、辅警的招考。
3.合力营造尊崇氛围。一是加强军地联动。春节和八一期间,由县级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绥部队、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等,主动了解和解决部队实际困难。二是扎实做好送立功喜报工作。我局联同县人武部以军地联合登门送喜报的形式,对我县荣获“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现役军人家庭送去慰问和奖励金,全年共为150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发放了奖励金。
4.着力开展困难帮扶。常态化做好烈属、困难退役军人等走访慰问,及时排忧解难,共开展临时困难帮扶663人次。
(三)依法化解矛盾,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做到遇事找法、解决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解决涉军群体信访事项。2025年受理信访案件25件,办结率100%。未出现重大舆情和涉军信访事件,未出现越级访、集体访等极端事件,全县退役军人领域信访工作总体稳定。
(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遵法守法氛围
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同时,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利用“法律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对广大退役士兵和社会各界人士宣传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政策、法规;二是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以“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和“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知识纳入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必修课。2025年累计发放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资料共计10000余份。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进一步增进退役军人对安置优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了解,积极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法治建设新要求和退役军人新期盼,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1. 法治宣传教育深度和广度不够。面向退役军人的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在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仍需进一步加强。
2. 法律人才不足。我局工作人员中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和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缺乏。
3.依法化解矛盾压力较大。历史遗留信访问题复杂,部分诉求超出国家优抚优待等政策标准,难以得到解决落实,依法化解矛盾压力较大。
三、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持续强化法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全年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不少于12次。开展“法治大讲堂”“以案释法”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创新宣传方式,制作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手册等,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传播力。针对退役军人、军属等重点群体,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普法,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二)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升服务质效
1.依法推进优抚安置。严格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规政策,根据“阳光安置”原则,扎实做好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档案审核、组织关系接转、随岗锻炼、公开选岗等工作;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严格开展资格认证与资金审核。持续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帮扶援助,为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
2.依法助力就业创业。构建“政策扶持+技能培训+专场招聘”法治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积极组织返乡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提供就业信息和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联合县人社局、重点企业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着力解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问题。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就业创业指导,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机制,优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环境。
3.规范政务公开与执法。严格遵循政务公开要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认真落实执法公示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规范执法程序。
4.抓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落实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运行省级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及审批流程,确保专款专用。组织开展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业务素养,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参与法治宣传、基层治理、应急救援、国防教育、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展现“退役不褪色、退伍不退志”的军人本色。
(三)加强纪念设施管护,弘扬英烈精神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依法办理完成绥宁县红军烈士陵园、绥宁县乐安烈士陵园、绥宁县革命英雄纪念园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对县革命英雄纪念园及武阳、瓦屋等乡镇需维护改造的纪念设施完成好维护改造,并加强日常管护。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9·30”烈士纪念日公祭等活动。用好烈士设施开展红色教育,宣讲英雄事迹,赓续红色血脉,传承英烈精神。
(四)巩固信访稳定基础,守牢安全底线
1.畅通信访渠道。持续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退役军人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畅通“电话、来信、网信、来访、视频”五位一体信访渠道,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2.做好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全面梳理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强化尊崇关爱,注重抓早抓小,注重源头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制定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增强重大突发情况应对能力。维护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确保全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总体稳定。
2026年,我局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作风,持续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