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医保参保、待遇保障、基金监管、经办服务全过程,全力推进医保领域建设,为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抓落实工作体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与医保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基金监管、普法宣传等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深化学法用法普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强化法治学习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学习、“三会一课”、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依托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湖南如法网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规、省市县行政执法清单、柔性执法、裁量基准等制度规定,持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能力。全局36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全部参加普法考试,通过率100%。
(二)规范执法队伍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亮证执法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强化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文书规范、案件审核等实操能力,打造懂法律、懂政策、懂业务、善监管的医保执法队伍。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28人,其中持证人员28人,未持证人员0人,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0件,未经法制审核0件,发现问题0个。
(三)用好法律顾问
聘请绥宁县宝剑荣法律服务所执业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依法行政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四)做好普法宣传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基金监管宣传月、法治宣传月、参保征缴等节点开展精准宣传: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6月份开展学习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动漫专题宣传片、移动车电子宣传及政府网站微信宣传等多种有效宣传方式,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宣传造势工作,提升定点机构守法自律意识和群众法治意识,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共同守护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规范执法,守牢基金安全底线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要求,及时在信用管理服务平台公开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0件。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等执法装备,在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要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检查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行政执法过程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记录,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基金监管效能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2025年度,全局共开展行政检查2次(其中涉企检查2次);办理行政许可0件、行政确认0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0件、行政强制执行0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件,罚没金额144.44万元,免罚案件0件、免罚金额0万元;行政征收0次、征收金额0万元。
四、优化法治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
(一)推进依法经办
规范参保登记、缴费、待遇核算、异地就医备案、报销结算等经办流程,落实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最多跑一次,推行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简化材料、优化环节,依法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畅通信访、医保服务大厅热线、现场咨询等诉求渠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群众投诉举报、信访事项,推行依法办理、阳光办理、限时办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效化解医保领域矛盾纠纷。
(三)深化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依法公开医保政策、办事流程、基金收支、监管执法、定点机构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与新时代法治医保建设要求仍有差距,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医保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专业化、精细化监管水平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基层法治宣传覆盖面仍需拓展。
六、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强化基金监管执法。综合运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严查严管,切实守好群众“救命钱”。
二是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实战练兵,不断提升医保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能力。
三是持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拓展宣传渠道,增强宣传吸引力和覆盖面,推动医保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四是持续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健全与卫健、市监、公安等部门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凝聚医保法治建设工作合力。
绥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0日